宁波交警发布通告,月日自4月1日起,起宁我市将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。波放一起来看↓ 关于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的宽类通告 为深化落实货运车辆便利通行政策,保障物流配送畅通,车限服务社会经济发展,月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规定,起宁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波放基础上,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。宽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车限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、月日宽度不超过2.2米、起宁高度不超过2.8米的波放中型厢式货车,按照轻型厢式货车的宽类通行规定通行;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,按照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的车限通行规定通行;其他类型黄牌货车禁限行规定不变。 二、本通告适用于宁波市辖区(县、市)限行区域,各区(县、市)不再另行发布通告。 三、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,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。 四、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。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3月19日 编辑: 郭静纠错:171964650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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